“民族文化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是我校独立设置的正处级单位,前身是“民族文化生态研究中心”。“民族文化生态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年,2009年被教育厅批准为“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012年10月,我校在“民族文化生态研究中心”的基础上,重新调整研究方向,整合新的研究力量,更名成立“民族文化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重新组建,是基于三个原因: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我国民族地区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学术研究须回应这一社会重大现实需求。

2、民族文化生态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统一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建设布局中,两者有着紧密的、内在的逻辑关系。一方面,加强和创新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须充分发掘民族地区天然的民族文化生态资源。从民族文化生态视角挖掘民族地区传统文化和社会组织的治理资源,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可资利用的丰富资源。另一方面,从社会管理创新视域审视民族文化生态,可以为民族文化生态注入“现代性”元素,有利于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3、支撑我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即“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获批,实现了贵州省文科博士招生零的突破。

“民族文化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现设三个研究方向,即民族传统文化与社区建设创新研究、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民族地区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研究。

“民族传统文化与社区建设创新研究方向”主要重点研究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与族群关系、民族地区社区治理与社会保障、民族地区政治信任与社会政治稳定。“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方向”考察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和民族地区社会变迁、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创新。“民族地区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研究方向”研究民族地区农村少数民族留守群体问题、社会工作与民族地区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各方向特色鲜明,相互独立又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共同有力地支撑中心的科学研究。

 

“民族文化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有社会学省级重点学科、民族学和法学两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等3个支撑学科,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即“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人才培养项目”、社会学、民族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等4个支撑学位授权点或项目,学科支撑十分雄厚。

 

“民族文化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内设5个科室和1个学术委员会,每个科室都配有1名专职编制人员。5个科室分别是研究中心办公室、民族传统文化与社区建设创新研究室、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室、民族地区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研究室、图书资料室。